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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加工13%税率的货物可以加扣1%。公式是这样吗?可抵进项税额=耗用农产品数量x平均购买单价/(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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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不是的,加计普通的方法,后面这个是投入产出法
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NOT购进货物)。核定扣除的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要么核定扣除,要么凭票或计算抵扣,不能同时用2个方法
2024 04/17 09:11
84784973
2024 04/17 09:16
不构成货物实体下面这个我应该如何理解,可以举个例子不?
廖君老师
2024 04/17 09:24
您好,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它们就是农产品,但是它们不构成货物实体
84784973
2024 04/17 10:07
不构成货物主体,用于加工13%税率的货物可以加扣1%。可抵进项税额=耗用农产品数量x平均购买单价/(1 %2b9%)*(9%%2b 1%)是这样算吗?
廖君老师
2024 04/17 10:10
您好,是的,是这么计算的哦
84784973
2024 04/17 10:23
那这个基础会不会有这一种情况。购进两个农产品A,B生产13%,A是主体。B只是有辅助作用。A可抵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x平均购买单价x13%/(1%2b13%),B可抵进项税额=耗用农产品数量x平均购买单价/(1%2b9%)*(1%2b9%)
廖君老师
2024 04/17 10:27
您好,理论上会有的,但考试不会考得这么复杂化
84784973
2024 04/17 10:29
可以举个例子不?我对实务不清楚。我是为了实务才考证
廖君老师
2024 04/17 10:33
您好,用农产品木材B生产面包盒子,用小麦A生产面包, 这个只是理论,工作中不会出现,因为盒子肯定是包买的,单独自已生产盒子不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