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你好,我是甲方。施工方把工程承包给了施工队,现在我们要求施工方交水电费,施工方说工程已经结束,不想做账,让施工队以项目的名义给我们交,但是我们给施工方开具普通发票行不行?合同是我们和施工方签的 还有就是能不能用水电费直接冲减我们的成本?不开票不收钱,这样可以吗?如果不行是为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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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施工方要求施工队以项目的名义交水电费,而你们给施工方开具普通发票的问题,这需要根据你们与施工方之间的合同条款来确定。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水电费的支付方式及发票开具方式,那么双方都应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那么需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发票的开具应当与实际交易情况相符,因此如果施工队以项目的名义支付水电费,那么理论上应当由施工队向你们开具发票,而不是你们向施工方开具发票。
能否用水电费直接冲减成本的问题,这需要根据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来判断。一般来说,企业的成本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活动进行核算,如果水电费确实是因工程项目而产生的必要支出,那么理论上可以将其计入项目成本。
不开票不收钱是否可行的问题,这涉及到税务合规和财务管理的问题。从税务合规的角度来看,不开具发票可能涉嫌逃税或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可能会面临罚款、滞纳金等处罚。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看,不开具发票可能导致企业无法准确核算成本和收入,影响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此,建议按照税法规定和财务管理要求,规范开具发票和收款行为。
04/17 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