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新设立一个公司经营范围内容比较多,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过程中除了建办公楼,酒店等营业设施还附带盖商品房然后卖掉,长久业务还是住宿,游泳,按摩等服务让外面的人来度假消费,请问卖商品房缴纳土地增值税时能否加计扣除地价与开发成本的20%,注会学习过程中只知道房企可以享受加计扣除,非房企不能享受加计扣除,请老师明示我们这种情况能加计扣除吗

84785013| 提问时间:04/18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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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你去看下你们单位在税务局登记备案的是什么行业?
04/18 10:41
84785013
04/18 10:45
意思是与这个有关?如果备案是房地产行业以后的服务业务有影响吗,卖了房就是纯粹的服务业了
郭老师
04/18 10:46
对的是的,是这么做的。
84785013
04/18 10:49
如果当初备案不是房地产行业现在可以在电子税务局改吗,营业执照办下2年多了现在才动工呀
郭老师
04/18 10:50
可以的,找你税务局那边修改。
84785013
04/18 11:02
我刚才联系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还需要办好多资质手续,我想了想是不是没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相关手续只是备案了还不能享受加计扣除
郭老师
04/18 11:06
可以的,非房地产的税务局不会允许的。
84785013
04/18 12:16
老师好,可以的是什么意思,总归是办了房地产资质可以扣,没办理资质不允许扣吧
郭老师
04/18 12:17
不可以的,我刚才写错了。非房地产的税务局不允许的。你可以和你税务局那边确认一下的,因为你这边加计扣除了之后,他那边查到了之后会预警的。他系统里面预警。
84785013
04/18 12:21
哦谢谢老师给你好评
郭老师
04/18 12:24
不用客气,工作愉快,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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