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请问一下,总公司把货品卖给分公司开票确认收入成本,分公司卖出货品确认收入成本,现在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如何合并抵销?如果分公司卖出去的货品只做了应付账款-暂估,总公司没做帐,该如何合并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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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首先,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的交易应当按照内部交易进行处理,也就是说,这些交易在汇总纳税时不应重复计算收入和成本。通常,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交易会在合并报表时通过内部交易抵销的方式来消除重复计算的影响。
其次,针对分公司卖出的货品只做了应付账款-暂估,而总公司没做账的情况,这涉及到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在合并报表时,需要确保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账目都完整、准确,以便正确地进行内部交易抵销。如果分公司只做了暂估处理,而总公司未做相应记录,那么可能需要对此进行调整,以确保合并报表的准确性。
具体地说,如果分公司已经确认了应付账款-暂估,那么总公司应当有相应的应收账款记录。如果总公司没有这样的记录,那么可能需要与分公司协调,对双方的账目进行调整,以确保总分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能够得到正确的记录和处理。
04/19 11:10
84784983
04/19 11:37
请问老师,这个所得税汇算,那是要合并在总公司里去汇算吗
敏敏老师.
04/19 11:45
这个所得税汇算,是要合并在总公司里去汇算的
84784983
04/19 11:47
如果分公司单独自己汇算所得税,那这笔收入就是总公司总公司算,分公司的分公司算,按上下游的业务处理
敏敏老师.
04/19 11:52
而对于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批,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这种模式下,总公司和分公司会分别计算盈亏,年终由总公司集中清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虽然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所得税纳税主体,但在汇总纳税时,纳税地点可能有所不同,且可以盈亏互抵后纳税。
至于按照上下游业务处理的情况,这更多地是涉及到税务筹划和税收优化的问题。分公司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在符合税法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自身的业务情况和税务筹划需要,合理地安排税务处理。但需要注意的是,任何税务处理都应遵循税法规定,确保合规性。
84784983
04/19 11:54
懂了,感谢老师!
敏敏老师.
04/19 11:54
麻烦五星好评哟,谢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