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好,问题:还是不太理解,您这里解释的首套房二套房难倒是指一手房二手房么?买房者难倒不清楚这是自己的第一套房还是第二套房么? 还有说误把高价物品当作是低价,但是价格正常标记的情况下,是买房没有看清楚,就判定可撤销么?

84785028| 提问时间:04/19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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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苓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同学您好,请稍等,正在解答
04/19 15:33
84785028
04/19 15:34
好的,老师,尽快
云苓老师
04/19 15:38
你比较疑惑的是买房人为什么会做出错误理解(将二套房误以为是首套房/误把高价物品当作是低价) 但是民法典的重大误解是一种结果,也就是已经造成了重大误解了(1、在错误认识的基础上作出的意思表示,2、如果不发生该错误认识行为人就不会作出相应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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