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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会计采用公允模式,税前能扣除按成本模式计量的折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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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在公允价值模式下,企业根据市场价格或公认的估值模型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估值,并在会计记录中反映这些变动。这种模式旨在确保金融衍生品交易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权益得到公平保障,避免因估值不合理导致的损失。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在税前可以扣除按成本模式计量的折旧。
实际上,税前扣除通常受到税法的严格规定,并需要与企业的会计处理方式保持一致。如果企业选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会计处理,那么在税前扣除方面,可能也需要遵循公允价值模式的相关规定,而不是成本模式的规定。
因此,如果企业已经决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会计处理,那么应该遵循该模式的相关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如果需要扣除折旧,也应该按照公允价值模式的要求进行,而不是按照成本模式的要求。
04/19 15:43
84785040
04/19 19:28
公允模式下不提折旧,如何扣除
朴老师
04/19 20:49
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会计上不计提折旧,因此它不属于“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这意味着,这部分资产不能通过计提折旧的方式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