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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超过5年的个人,从第6年起,以后的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请问不是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都开始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了吗?为什么要从第6年起才缴纳呢?

84784965| 提问时间:2018 04/14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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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笑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 您对此理解有误。外籍人员的个税很复杂。因为居住时间不同,计算个税也不同。就此条而言,符合上述的规定就按境内外全部所得计算缴纳个税。
2018 04/15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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