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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评估后的金额作为公司的实收资本入账,有哪些好处和坏处

84784991| 提问时间:04/22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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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小丁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CMA,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您好!是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吗?
04/22 17:00
丁小丁老师
04/22 17:01
是个人投资还是企业投资入股呢?
84784991
04/22 17:02
对的,个人投资
丁小丁老师
04/22 17:06
您好!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二十六项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是指《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转让技术”、“研发服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又根据《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第六条规定,以技术入股方式订立的合同,可按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因此,专利技术投资入股可以按规定申请免征增值税。 个人以专利技术投资入股,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可以选择递延至转让股权时纳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第三条规定,企业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企业或个人可选择继续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也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84784991
04/22 17:11
如果是企业投资入股呢?
丁小丁老师
04/22 17:27
您好!企业以专利技术投资入股,属于转让财产收入,符合规定条件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并可以递延纳税,可以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可以选择递延至转让股权时纳税。 其实和个税的本质是一样的
丁小丁老师
04/22 17:28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第三条规定,企业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企业或个人可选择继续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也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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