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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境内企业转让境外的100%直接控股的子公司给境外的非居民企业,转让股权为51%,收到2亿人民币,是否可以适用分期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如果适用,具体是什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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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第一条规定,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股权本身属于非货币性资产,因此,如果中国境内企业以股权对外投资(如用A股权换取B股权),且满足相关条件,可以按规定在5年内递延纳税。
然而,在这个具体情境中,中国境内企业是将其境外100%直接控股的子公司51%的股权转让给境外的非居民企业,并收到了2亿人民币。这是一个直接的股权转让交易,而非股权对外投资。因此,根据一般规定,股权转让所得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不适用分期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政策。
04/22 21:43
84784979
04/22 21:52
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是什么呢
小小霞老师
04/22 21:54
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和股权转让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的区别。
首先,两者的定义和性质不同。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是指企业使用非货币性资产(如实物、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等)进行对外投资,以获取其他企业或项目的权益。这种投资方式的特点在于其不涉及现金的流出,而是通过非货币性资产的转让或利用来获取回报。相比之下,股权转让则是指企业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这涉及到公司权益的转移和股东结构的变动。
其次,两者在税务处理上也有所不同。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适用分期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政策,允许企业在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这为企业提供了更大的税务筹划空间。而股权转让的税务处理则主要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的缴纳,一般需要根据转让所得计算应纳税额,并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最后,两者在风险和收益上也有所区别。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风险和收益通常与所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相关,投资者需要评估项目的盈利前景和风险水平。而股权转让的风险和收益则主要取决于转让价格和市场环境等因素,投资者需要关注股权的估值和转让市场的动态。
综上所述,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和股权转让在定义、性质、税务处理以及风险和收益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