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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否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扣除凭证?

84785027| 提问时间:2024 04/24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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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 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仅作为证明事业单位发生暂收款、代收款及单位与内部各部门、个人之间资金往来事项的票据。主要特点是,收到这些款项,需要归还或转付,所以不构成收款单位的收入,自然也不能成为支付方的成本或费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024 04/24 13:51
84785027
2024 04/24 13:53
那怎么办?对方是事业单位的,但只能开这个凭证,确实是我们公司发生的成本。
夏 老师
2024 04/24 14:21
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问一下能否开发票
84785027
2024 04/24 14:23
事业单位的能开具发票吗?
夏 老师
2024 04/24 14:23
问一下能否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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