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培训咨询公司请外面培训讲师做培训,没有与讲师签订劳务合同,讲师也不想申报个税,而且讲师要求上完课立马能拿到钱。公司为及时响应(效率高),都是员工或者法人自己先垫付劳务费给讲师。 然后公司与第三方个体工商户签订了咨询框架协议,由个体工商户开票给公司,公司把劳务费加税费合计打给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再把劳务费打给垫付劳务费的公司员工。整个过程得到劳务费的讲师没有申报个税。请问这种处理方式有什么问题么? 1.讲师有劳务费收入,没有申报个税,如果税务局查到,这是公司的责任还是劳务费获得者讲师的责任呢? 2.对于培训咨询公司来说,有什么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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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1.这个一般是需要申报个税的哈,一般是公司的责任,公司不可以做税前扣除的,这部分的费用
04/24 16:59
王璐璐老师
04/24 17:00
2 有些公司如果本来个税企业所得税不规范,容易被税务局联查的
84784950
04/24 17:03
所得税和增值税根据开票来的,应该还算规范。就是劳务费个税,讲师可能因为信息保密之类的原因,要求不申报个税。
王璐璐老师
04/24 17:23
你好 所得税和增值税根据开票来的,应该还算规范。就是劳务费个税,讲师可能因为信息保密之类的原因,要求不申报个税。---不申报的话对于公司来说到时候最大的责任可能就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84784950
04/24 17:28
不能税前扣除,就是劳务费这部分要调增是吗?有滞纳金之类的吗?
王璐璐老师
04/24 19:16
你好,。汇算调整没有滞纳金哈,
84784950
04/24 19:23
我的意思是,这个不能扣除肯定是税务局发现的,他们发现不能扣除,会让我们调增是吗?这个时候会要求交滞纳金吗?
王璐璐老师
04/24 19:40
你好,如果是以前年度的汇算调增,肯定会有滞纳金的呀,
王璐璐老师
04/24 20:21
加油,等你的好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