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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中的个人投资者在该合伙企业中的工资,在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调增?

84785044| 提问时间:04/25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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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对的是的,需要纳税调整
04/25 12:51
84785044
04/25 12:53
为什么呢老师 不是可以选择在工资和生产经验里二选一扣除的嘛
郭老师
04/25 12:55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财税[2003]158号 2003-07-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设兵团财务局: 为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管理,确保依法足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现对个人投资者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个人投资者以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消费性支出及购买家庭财产的处理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的上述支出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
郭老师
04/25 12:55
因为这个有规定,就是不允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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