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您好,汇算清缴时,账载金额为应付职工薪酬贷方累计发生额,实际金额为应付职工薪酬借方累计发生额,余额是不考虑的是吧,比如说期初有贷方余额,期末也有贷方余额,期初贷方余额大于期末借方余额,这就造成了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大于贷方发生额累计数,但余额还在贷方,您说这种情况汇算清缴应付职工薪酬怎么填?谢谢

84785035| 提问时间:04/26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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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一般是没有余额的,除非你多计提了或者少计提了。这个借方,它不是1~12月份的借方发生额。他是你计提的所属期1~12月份发下去的工资汇,算清销之前发下去都算。
04/26 12:52
84785035
04/26 12:54
期初贷方余额大于期末贷方余额
84785035
04/26 12:54
因为是当月计提下月发放
84785035
04/26 12:55
在汇算清缴前发放了都可以吧,就不用调整了
84785035
04/26 12:57
那就是以计提数和发放数一致,也就是应付职工薪酬贷方累计发生额为准,填数据
郭老师
04/26 13:01
是的,对的,是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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