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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老师,像物业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收取的公共区域租赁,只开具的收据,这收据不能税前扣除吧?还有业主委员会需不需要做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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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业主委员会收取的公共区域租赁费,如果仅开具收据而未提供正规的税务发票,那么这笔费用在税前是不能扣除的。税务部门通常要求企业提供正规的税务发票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以确保税收的合规性和公平性。
至于业主委员会是否需要做税务登记,根据我国相关法规,业主委员会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因此无法进行税务登记。业主委员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民间组织。其职责主要是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如召集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等,并不涉及税务登记和纳税的相关事宜。
所以,业主委员会收取的公共区域租赁费若仅有收据而无正规发票,则不能在税前扣除。同时,由于业主委员会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因此无需进行税务登记
04/28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