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一行工资薪金支出实际发生额,是不是必须要和个税申报系统全年申报工资合计数相等,否则就会有风险?

84785029| 提问时间:04/29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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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权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
账载金额是填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上年计提的1-12月发生额,实发金额是填汇算清缴前已经实发的上年计提的1-12月金额。
04/29 10:26
84785029
04/29 10:27
这个我知道,你没回答我上面的问题吧
家权老师
04/29 10:31
间接回答你的问题了呀。你在汇算前发放和申报了上年计提的工资就可以全额扣除了。 个税申报的金额不一定等于计提的工资,还包括福利
84785029
04/29 10:33
有没有说是必须要哪个大于哪个
家权老师
04/29 10:34
个税申报的工资不能低于计提的工资
84785029
04/29 10:37
假如说23年12月计提的工资在24年3月才发完,那我要统计23年个税申报工资数的时候是算23年1月至12月申报的数额?
家权老师
04/29 10:39
23年1-12月的工资,只要在你做汇算前已经支付和申报个税就行,不管是否23年支付
84785029
04/29 10:44
是的,我现在填的报表A105050表第一行账载金额和实际发生金额大于个税申报系统23年1-12月份申报金额,不会有稽查风险吧?
家权老师
04/29 10:47
那个正常的,就是那样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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