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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请问总公司将部分资产平移到全资子公司实行资产重组 是否适用被分立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立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分立企业继续弥补这个政策呀

84784965| 提问时间:04/29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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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根据以下政策,是可以由分立企业继续按比例继续弥补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20]119号)规定,企业免税合并时,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被合并企业合并以前的全部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担,以前年度的亏损,如果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可由合并企业继续按规定用以后年度实现的与被合并企业资产相关的所得弥补。具体按下列公式计算:某一纳税年度可弥补被合并企业亏损的所得额=合并企业某一纳税年度未弥补亏损前的所得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合并后合并企业全部净资产公允价值)。
04/29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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