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单位是购货方,发生合同变更,合同金额减少,但发票已开具抵扣,现已收到对方开具的全额红字发票和变更后金额的蓝字发票,请问账务应该怎么处理

84785037| 提问时间:04/30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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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按全额红字发票把上次分录红冲,再按变更后金额的蓝字发票金额 做分录,科目都是一样的,只是金额不一样
04/30 08:15
84785037
04/30 08:19
那老师不用进项税转出吗
廖君老师
04/30 08:21
您好,分录做借方(进项)负或贷方(进项转出)正,都是可以的,我们在增值税申报时,附表二第20行进项转出
84785037
04/30 08:23
明白了,谢谢老师
廖君老师
04/30 08:24
 亲爱的朋友,您太客气了,祝您每天开心! 希望以上回复能帮助您, 感谢善良好心的您给我一个五星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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