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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有往来关系的公司,老板想把它们转为母子公司或者总分公司的关系,这两种那种好些呢?从税筹方面哪种更合适呢?老师

84784976| 提问时间:04/30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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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同学,你好,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企业所得税上分公司属于汇总缴纳,而子公司则属于独立核算独立申报。 举个例子,老王有两家公司,一家去年赚了100万,一家亏了100万。 那么,如果这两家公司是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那么两家公司就各交各的,赚了100万的那家得交25%的企业所得税,25万。 而如果两家公司是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那么两者一汇总,嗯,没赚钱?那就不用交企业所得税了。
04/30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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