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写出计算,请写出计算,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同学您好,请稍等,正在解答
04/30 12:09
云苓老师
04/30 12:37
残疾人工资纳税调减40万,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1200*14%=168万,实际发生额=180万,纳税调增180-168=12万,工会经费扣除限额=1200*2%=24万,实际发生25万,纳税调增1万,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1200*8%=96万,本年发生20万,上年有未扣除5万,纳税调减5万。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纳税调增10万
合计纳税调增=-40+12+ 1-5+10=-22万
2、广告费扣除限额=(5500+400)*30%=1770万
实际发生800万,不需要纳税调整。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50万元不得税前扣除,纳税调增50万
业务招待费限额1=60*0.6=36万
业务招待费限额2=(5500 +400)*5/1000=29.5万
取限额低的,可以扣除29.5万,纳税调增=60-29.5=30.5万
合计调增=50+30.5=80.5万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00万,纳税调减100万
4、直接捐赠20万不得扣除,剩余120万捐赠限额内扣除
会计利润=5500+400+300-2800-300-210-420-550-900-180+120=960万
捐赠扣除限额=960*12%=115.2万
纳税调增=120-115.2=4.8万
合计纳税调增=20+4.8=24.8万
5、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实行3免3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可以免税的所得额=20-12=8万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8 万元
7、应纳税所得额=960-22+80.5-100+24.8-8=935.3万
应纳税额=935.3*0.25=233.8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