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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税务局查账一般查哪四个方面? *50.财会人员离职交接工作有哪些注意事项?

84784965| 提问时间:04/30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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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辉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你好 49.一、 查合同 查询双方签订合同的具体内容,从企业实际经营范围及需求出发,查看是否存在异常的交易情况; 二、查发票 看销售方开具的发票是否符合企业经营范围内业务购买方收取的发票是否是企业日常经营所需; 三、查资金流 以结算方式为出发点,查询银行卡及现金的流向是否存在无真实资金流,或者资金流异常回流,以及双方的资金流不一致的情况。 四、查上下游 查询上下游的账簿,购买方和销售方针对同一笔交易入账的经济业务内容是否一致 50.
05/01 00:23
高辉老师
05/01 00:23
你好 49.一、 查合同 查询双方签订合同的具体内容,从企业实际经营范围及需求出发,查看是否存在异常的交易情况; 二、查发票 看销售方开具的发票是否符合企业经营范围内业务购买方收取的发票是否是企业日常经营所需; 三、查资金流 以结算方式为出发点,查询银行卡及现金的流向是否存在无真实资金流,或者资金流异常回流,以及双方的资金流不一致的情况。 四、查上下游 查询上下游的账簿,购买方和销售方针对同一笔交易入账的经济业务内容是否一致 50.
高辉老师
05/01 00:26
50.、工作交接重点之一:当面核对,所有的交接单必须签字确认 财会人员的工作内容交接,要比其他岗位的工作交接更加严格,所有的交接都必须做好交接单,并且必须要有第三人在场,作为监交人。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交接双方和监交人核对所有的资料后,在交接单上签字,作为交接双方明确责任的依据。 交接人员在办理交接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交接现金等,账实相符 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帐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帐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因此,提示财务人员离职前,首先要把现金等账实核对清楚,避免交接的时候产生麻烦。 还需对现金日记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收支进行账实核对。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2)会计资料、所有账簿交接: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 (3)印章票据的交接:财务专用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核对数量。 (4)纳税资料交接:记账凭证、抵扣联扣税凭证、纳税申报表、发票专用章、发票使用登记簿等; (5)其他事项,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填写。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交接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注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2、工作交接重点之二:变更税务信息 3、财务人员离职时,建议取得原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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