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计算应交所得税时不是当期所得税+(债末-债初)+(产末-产初)么,当期所得税=(210-10+20)×25%=55,然后55+(25-20)=60。

84785033| 提问时间:05/06 06:01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夏 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应交所得税是按照税法规定当期该交的所得税,不考虑递延所得税
05/06 06:11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