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好!红冲以前年度的暂估发票,怎么账务处理?就是前年莫暂估的,今年才回发票,这个怎么做账务处理

84784994| 提问时间:05/07 20:52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是23年的吧,把原分录红冲,再按发票金额来做分录,损益科目金额差异不大的,不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不更正23年申报表,这是汇檄前来的发票,暂估成本费用可以税前扣除
05/07 20:53
84784994
05/07 21:19
我当时以为发票能回,当时就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中去了,也转到本年利润了,发票其实是今年四月份开回来的,怎么具体操作
廖君老师
05/07 21:20
您好,是23年的暂估我上面写的操作哦 1.原分录红冲 2.再按发票金额来做分录 3.不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4784994
05/07 21:21
2022年第四季度暂估的,我当时就当成本结转了今年才收到发票。
84784994
05/07 21:21
30万的发票
廖君老师
05/07 21:24
您好,那我们23年5月前汇缴没有纳税调增是不对的,因为汇缴前没有来发票了 正确的操作是 22年汇缴调增,现在收到发票再更正去把调增调回来,有政策的,我不是随意回复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综上,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如属于上述文件规定情形,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84784994
05/07 21:25
那怎么调增,要改账吗
廖君老师
05/07 21:26
您好,咱22年申报早就结束了,又没有去调增,现在就悄悄当23年的,摘要里不要出现22年字眼 1.原22年分录红冲 2.再按发票金额来做分录 3.不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4784994
05/07 21:29
就先红冲,又补个分录在这个季度吗?
廖君老师
05/07 21:30
您好,是的,分录都是24年,
84784994
05/07 21:31
谢谢老师
廖君老师
05/07 21:31
 亲爱的朋友,您太客气了,祝您每天开心!  希望以上回复能帮助您, 感谢善良好心的您给我一个五星好评~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