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coffee,公司4月份发放的职工1月份的工资,工资是10000元,个税申报的时候,1-3月份申报工薪所得的时候按照零申报,4月份发工资的时候,5月份申报4月发的10000元吗? 还是1-4月份的,按照计提的工资申报,实际发工资的时候,如果有差额,再倒回去,更正1月份的申报表呢? 哪一种更合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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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5月份申报4月发的10000元,这个方法好,不用去更正,现在个税是累计预扣法,一年个工资总额对,都不影响个税的
05/10 11:06
84784947
05/10 11:25
老师,如果这个员工5月9日离职了,他2-5月份的工资还没有发放的话,个税减员是在5月份减员吗?
他的工资,得7,8月份发放完,这样的话,以后申报还能正常申报吗?
廖君老师
05/10 11:26
您好,不能减,减了他在其他地方有入职我们就申报不了啦,要不在5月把工资申报了,8月发放可以的,金额不对可以更正申报
84784947
05/10 11:26
还是等着给他发放完工资,再给他减员,减员日期,还是5月9日吗?
84784947
05/10 11:29
老师,也就是说,因为拖欠几个月工资不发的这种情况,最后职工离职的时候,申报个税,也得需要更正申报的
84784947
05/10 11:30
老师,在5月份申报的时候,是把他剩余的没有发的几个月工资的合计数,给申报了吗?
廖君老师
05/10 11:33
您好,1.可以,只是员工离开了,他要去其他地方上班,不减员人家其他公司不能录用他
2.更正的原因申报金额错误,不管他是不是离职了
3.是的,合计数申报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