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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制药企业2018年度: (1)销售收入8 700万元:销售成本4500万元;增值税700万元,税金及附加200万元。(2)其他业务收入3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60万元。 (3)销售费用2 00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100万元 (4)管理费用80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80万元、研究新产品费用80万元。 (5)财务费用170万元,其中含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100万元,年息10% (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8%)。 (6)营业外支出160 万元,其中含向供货商支付违约金5万元,接受工商局罚款5万元,直接向灾区捐赠10万元。 (7)投资收益28万元,系从外地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17万元(联营企业适用税率15%)和国债利息11万元。 (8)该企业已经预交企业所得税200万元。 求:(1)计算企业2018年度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支出额。 (2)计算企业201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84784982| 提问时间:05/10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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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敏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1)计算企业2018年度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支出额: 收入总额 = 销售收入 + 其他业务收入 = 8,700万元 + 300万元 = 9,000万元 成本 = 销售成本 + 其他业务成本 = 4,500万元 + 160万元 = 4,660万元 费用 = 销售费用 + 管理费用 + 财务费用 = 2,000万元 + 800万元 + 170万元 = 2,970万元 支出额 = 营业外支出 = 160万元 (2)计算企业201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首先,调整部分费用: 广告费:由于题目没有给出广告费的具体扣除标准,我们假设广告费没有超过扣除限额,因此不做调整。 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 销售(营业)收入 × 5‰ = 9,000万元 × 5‰ = 45万元,实际发生80万元,需要调整35万元。 研究新产品费用:可以加计扣除50%,即80万元 × 50% = 40万元。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不得扣除,需要调整 = 100万元 × (10% - 8%) = 2万元。 营业外支出:向供货商支付违约金5万元可以扣除,接受工商局罚款5万元和直接向灾区捐赠10万元不得扣除,需要调整15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成本 - 费用 + 调整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 9,000万元 - 4,660万元 - 2,970万元 + 35万元 - 40万元 + 2万元 + 15万元 - 28万元 = 1,354万元
05/10 17:40
84784982
05/10 17:52
感谢老师,但好像还有些问题。收入应该加上后面的投资收益吧,还有研发不是加计扣除75%吗?而且财务费用里好像也看错了,是利息是100万,本金应该是1000万。
敏敏老师.
05/11 08:56
不好意思,看错了,利息改成1000万× (10% - 8%),投资收益加进去,研发是按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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