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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7%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老师这句话该怎么理解?您能给我举例说明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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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这个例子
【提示2】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否则从低扣税(11%)。
某食品厂(一般纳税人)2017年10月从养鸡场购进家禽加工熟食制品,取得销售发票上注明是销售额50000元;支付运费,取得运输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2000元。
要求:计算食品厂的进项税额和采购成本。
进项税额=50000×13%+2000×11%=6720(元)
采购成本=50000×87%+2000=45500(元)
05/10 22:48
84784983
05/10 23:18
这是加工,怎么体现出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呢?
廖君老师
05/10 23:23
您好,说的是购进取的发票,我们购进有13%,也有9%服务(上面11%错了,不好意思,那是老税率)
您说的我也能理解,比如购进农品牛奶生产酸奶13%(13%税率货物)和灭菌乳9%(其他货物服务),不是2个税率了么
84784983
05/10 23:34
那您采购成本87%,是怎么来的?
廖君老师
05/10 23:36
您好,50000的钱有13%进项税,另外87%就是成本,这里不是买的免税品,是13%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