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们是商贸企业,总公司在上海为一般纳税人,分公司在北京为小规模纳税人。进销售方式为:供应商开专票给总公司,总公司货物调拨给北京分公司销售,总公司的以进货成本为收入报增值税。分公司以门店销售额为收入报增值税。请问这样是否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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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不合理
低于市场价格了
这种有风险的
2024 05/12 10:26
84785007
2024 05/12 10:27
老师请问如何才合理
郭老师
2024 05/12 10:27
市场价格多少
你看下成本*1.1是市场价格吗
低于这个的话你选择这个
郭老师
2024 05/12 10:28
参考依据是视同销售的利润率10%
84785007
2024 05/12 10:30
您好老师 成本*1.1低于市场价格,但是我实际没有这部分收入,如果*1.1的话这边账上就会虚增收入啊
郭老师
2024 05/12 10:30
是的
差额做视同销售
84785007
2024 05/12 10:31
老师 我这边还有一个情况是我总公司这边的进项发票有部分为9%的发票,但是我做总公司收入的时候全部按13%做的收入,请问这样可以吗
郭老师
2024 05/12 10:33
那这个业务的增值税是多少的
84785007
2024 05/12 10:34
老师我没太明白您的意思 您能具体一点吗 什么业务的增值税呢
郭老师
2024 05/12 10:36
意思是这个产品的增值税是多少?他的税率都是固定的,你不能按照其他的税率的。
84785007
2024 05/12 10:38
部分产品为农产品购进税率为9% 我这边总公司做收入按13%做无票收入计算的
郭老师
2024 05/12 10:39
初级农产品的吗
不可以的
有风险
84785007
2024 05/12 10:42
您好老师i请问 部分产品为初级农产品 ,因为商品种类太多,我该怎么做才是对的呢
郭老师
2024 05/12 10:45
你好,你需要分清种类,
因为你需要结转成本
所以必须知道每个产品的增值税税率
销售出去有明细清单的吧
84785007
2024 05/12 10:47
老师我这边分公司门店有收银进销存系统,每月的收入及成本系统可以导出数据。结转成本以系统导出为准
郭老师
2024 05/12 10:51
那就可以分出来的
不能统一安13%
84785007
2024 05/12 10:54
老师我13-9这部分多出来的税额 直接当做您说的差额视同销售那部分不可以吗
郭老师
2024 05/12 10:58
不可以的
不合理的
84785007
2024 05/12 10:59
你好老师 那您的意思是我这边分出来 是个哪个税率按哪个计算对吗 然后您说的成本*1.1差额视同销售 这个符合相关税法吗
郭老师
2024 05/12 11:02
你好对的
是的
属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