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储户于2020年5月10日开户存入整存整取定期存款50 000元现金,存期3年。挂牌3年期存款利率为4.25%。2020年11月10日储户要求取款20 000元,其余续存。当日银行挂牌活期储蓄存款利率3.05%。 要求: 1)计算储户取款时银行应支付的利息是多少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分位) 2)编制储户取款时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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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你好
稍等一下我看看
05/13 21:50
朴老师
05/14 11:45
1)计算储户取款时银行应支付的利息:
由于储户在存款存期未满时取款,因此这20,000元将按照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活期利息计算公式为:利息 = 本金 × 利率 × 时间(以年为单位)
储户存款时间从2020年5月10日到2020年11月10日,共6个月,即0.5年。
所以,活期利息 = 20,000 × 3.05% × 0.5 = 305元。
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利息计算通常是基于360天/年,所以这里没有进行额外的天数调整。
2)编制储户取款时的会计分录:
假设会计账户设置如下:
现金:记录银行的现金资产
活期存款:记录储户的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记录储户的定期存款
利息支出:记录银行支付的利息
那么,会计分录如下:
借:活期存款 20,000
利息支出 305
贷:现金 20,305
同时,由于储户还有一部分金额续存,假设这部分金额(30,000元)仍然保持为定期存款,则会计分录不需要记录此部分,因为它只是在储户的定期存款账户内进行了金额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