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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明白解释2和案例2,这不是矛盾了吗?

84785007| 提问时间:05/14 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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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案例2没有“取得占有”就是他只是付了钱,车不在他那里,抵押出去还登记了,
05/14 06:48
84785007
05/14 06:55
他不是付了钱+占有了车吗?
廖君老师
05/14 07:02
您好,稍等,刚才没有注意这个占有,一会我写好信息回复哈
廖君老师
05/14 07:09
您好,解释2的债权人案例2的乙,没有登记就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丙。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以交付为生效要件(交付所有权转移),登记为对抗要件(登记后可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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