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想问下:企业发生的酒水费,在3月份支付给了商家,商家没有开票,当时发生的时候已经计入了业务招待费;现在4月份商家又把发票开过来了,这种要怎么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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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首先,要核对发票的信息,确保发票上的日期、金额、购买物品等信息与企业在3月份支付酒水费时的记录相符。
由于发票是在4月份才开具的,因此需要在4月份的账务中进行处理。将发票按照收入发票或支出发票、是发票还是专用发票、是增值税发票还是普通发票等分类进行编制。
在会计账簿上记录这笔交易,包括发票号码、金额、税额、购买日期、支出方、财务会计账户等信息。具体来说,由于这笔费用是业务招待费,应该将其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
根据发票内容分析,将支出金额录入“费用支出类”相应的账户余额。由于这笔费用已经在3月份计入了业务招待费,因此在4月份入账时,不需要再次计入业务招待费,而是直接冲减之前的预付款项或其他应付款项。
编制会计凭证,将发票的支出记录在会计凭证上。
05/14 10:11
84785010
05/14 10:14
老师:这笔费用在3月份的时候已经发生的时候就做的: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 对方不愿意开发票,想着计入费用,后期汇缴调整呢;结果在4月份的时候协商后发票又开回来了,我现在要怎么冲呢?
朴老师
05/14 10:16
同学你好
直接冲就可以
84785010
05/14 10:19
老师:那我是4月份: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3950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3950 这样吗?
朴老师
05/14 10:25
同学你好
计入借方就可以
84785010
05/14 10:26
就是同时计入借方,金额一正一付为0,就好了是吗?
朴老师
05/14 10:29
对的
这样正好冲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