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市甲化妆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11月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生产高档化妆品一批销售给商场,不含税价格200万元,货款已经收到,货物已经发出。另外,该化妆品厂还收取包装物押金5.65万元,包装物押金单独核算。购销双方约定,当月归还包装物并退还押金,但购货方超过规定期限未归还包装物,因对方违约,故押金不予退还。 (2)购入高档化妆品一批,不含税价款3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全部领用,用于生产另一种高档化妆品,其不含税价款是40万元,生产已经完毕并办好入库手续。 (3)购入高档化妆品一批不含税价款3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当月全部领用,用于生产研发一种全新高档化妆品20件,成本总共4.05万元,并全部在当月赠送给消费者试用。 (4)发出材料30万元委托乙厂加工化妆品,当月加工完毕并全部收回,支付不含税加工费2万元、辅料费0.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加工产品已经收回并入库尚未销售;该批加工的化妆品按乙厂同类产品不含税售价计算应为50万元。 (5)本月进行双十一促销,将高档护肤类与沐浴用品组成套装后成套销售。该套装的不含税价为600元,共售出3 000套,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一下
2024 05/14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