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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扣施工方水电费是否开具发票,适用的税法条款是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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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要开发票,这里有税务局的答复
《陕西国税解答建筑房地产业营改增的20个实务问题》问题9“项目水电费多为甲方代扣代缴,业主方可以给工程总包方开水电专票吗?工程总包方与分包方结算水电费时,总包方能开水电费专票吗?针对不具备单独装水电表的项目,若总包方直接将水电费付至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的,发票上的付款单位与实际付款方不一致如何处理?”解答中明确,甲方(业主方)向总包方提供工程所需水电,且合同约定由总包方付费的,业主如为一般纳税人的,可以自行向总包方(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可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包方与分包方约定,工程水电费由分包方根据实际使用量(可单独计量的)和约定价格结算并支付的,总包方可向分包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综上,你公司向施工单位转售电的行为,属于销售货物,可按上述规定自行向施工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
05/14 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