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a..还是不懂,不是用于集体福利吗

84784971| 提问时间:05/16 14:00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bamboo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一)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单位或个体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无偿服务,不视同销售,不属于经营活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05/16 14:02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免费资料

      下载APP快速提问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