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A107012表,若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在19、43地填写后,加计扣除了2次,加上做为费用的摊销1次,共扣了3次?是否填写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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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
您如果是自行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后续再次投入到研发活动中,是可以填在第19行的 这个问题并不大,19行是指本期的研发中涉及的摊销,而43是指本期研发计入无形资产的,二者并不冲突。
05/16 16:45
84784969
05/16 17:07
这样的话总共扣除3次,也是正常的?
杨家续老师
05/16 17:39
您好!
您的这个理解不太对,并不是同一金额扣了三次
举个例子
比如公司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100 按10年分摊 每年分摊10 这个10计入研发了 最后形成了一个无形资产200 假设也按10年摊销
而计入新研发的10 不是按10直接加计扣除 而是按10/10=1 按1 来加计扣除的
所以您说的扣三次其实不存在
84784969
05/17 09:56
意思是19和43、44为不同内容,19指自行研发时使用了无形资产用于研发的摊销,43、44只是自行研发形成无形资产的加倍摊销?
杨家续老师
05/17 09:58
您好!
您的这种理解也是大体没什么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