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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在第四章企业所得税中,关于计算股权转让时不得扣除留存收益中可能分配的金额,这句话应当怎么理解?老师能简单通俗的举个例子嘛?谢谢

84784995| 提问时间:05/18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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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股东投入100,占比20%,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有200,转让价150,个税是(150-100-150*0.05%*50%印花税)*20% 而不能把200*20%部分也减了,(150-100-150*0.05%*50%印花税-200*20%)*20%这个算法不对
05/18 07:20
84784995
05/18 12:37
不得扣除留存收益中可能分配的金额,如何理解这句话,为什么不允许扣除
廖君老师
05/18 12:39
您好,这个不是自已投入的本钱,是企业经营中赚到的,所以不让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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