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问下老师,这个需要准备什么资料才能税务认可做资产坏账损失啊,如果没有这些材料,税务注销时这些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金额挂账不处理会需要补什么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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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要转为营业外支出,然后不能税前扣除,要纳税调增
资料
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3.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05/19 13:46
84785011
05/19 13:48
营业外支出怎么会是调增呢?
廖君老师
05/19 13:49
您好,在会计利润上扣除了,税法不认,是不是纳税调增
84785011
05/19 13:50
对方就是个情况说明行吗?
廖君老师
05/19 13:53
您好,当然不行呀,那有这么容易让我们税前扣除的
84785011
05/19 13:55
那到底要多复杂的证明资料才行
廖君老师
05/19 13:56
您好,就是文件里的,很难的,我都调增的
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3.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84785011
05/19 14:01
什么叫确凿证据呢?
廖君老师
05/19 14:04
您好,其实就是 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税务只认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