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2023年12月暂估14.9万,2024年4月拿来发票8万,有人告诉我二者只差需要调增。刚刚有老会计告诉我暂估是不需要发票的,这部分不用调增,请问这8万怎么做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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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暂估,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付账款多的是这个吗?如果是的话,借,应付账款。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8万。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8万,贷,银行存款。
05/20 16:58
84785037
05/20 17:03
最后一笔不能直接是成本费用吗?怎么还要未分配利润??
84785037
05/20 17:03
是不是不用调增?
郭老师
05/20 17:05
你好,你没有收到发票的那一部分需要纳税调增的,因为跨年了,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为什么要做到当年的费用?做当年的费用的话,你不就影响今年的利润了。
84785037
05/20 17:07
报年报取得还是去年12月的数据啊,这8万红冲之后不是应该正常入到成本费用吗
郭老师
05/20 17:08
你好,你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红冲,然后做的时候也是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因为这个是2023年的,并不是今年的。如果是今年的,你才做今年的成本费用里面。
84785037
05/20 17:12
噢,好的。谢谢老师。但是代账公司会计说没票的这部分不用调增怎么弄啊?另外我去年有亏损的,在106000表中有体现,但是在年度申报表里面没有体现是怎么回事了
郭老师
05/20 17:13
什么原因不需要调增?你暂估的是啥业务?
84785037
05/20 17:14
暂估的是成本啊,建筑公司,小规模,年收入30万那种就一个法人自己
郭老师
05/20 17:16
那需要调整的,我需要给你发政策依据吗
84785037
05/20 17:17
好的。关键是我弥补亏损的数据没有跳转到年度报表怎么办了?这导致会有很多税费
郭老师
05/20 17:1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需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郭老师
05/20 17:18
今年的亏损没有出来。
郭老师
05/20 17:18
哪一年的亏损没有出来?
84785037
05/20 17:24
上一年度的亏损没出来
郭老师
05/20 17:25
上一年的你去修改上一年的汇算清缴。
84785037
05/20 17:25
好的,现在出来了
郭老师
05/20 17:27
还有其他的什么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