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新准则下开办费是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而新税法下对于开办费的税务处理与新会计准则一致,即企业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开办费。因此,在“开办费”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不再分离,二者协调一致了。以后在开办费方面不存在会计与税务的差异,当然更不存在纳税调整了。。。..最后一句不存在纳税调整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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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就是准则类的,做账的时候都做管理费用开办费就可以的。他不用做长期待摊费用了。
05/23 17:28
84784986
05/23 17:32
这个知,但不存在纳税调整是什么意思。如当年入开办费,但还是筹备中,那汇算清缴纳时,不是要调吗?
郭老师
05/23 17:33
不可以的,这个营业期才能抵扣
84784986
05/23 17:35
不明白你的意思
84784986
05/23 17:41
你意是,不用填跟正常的费用一样,正常按规定来汇算清缴纳是吗。如开办费是100元,那当年汇算清缴纳就是亏损100元?
84784986
05/23 17:43
你意思是,不用填,跟正常的费用一样,正常按规定来汇算清缴纳是吗。如开办费是100元,那当年汇算清缴纳就是亏损100元?
郭老师
05/23 17:47
对的是的,是这个意思的。
84784986
05/23 18:37
您的回答跟另一个老师的回答不同,那个才是正确的。另一个老师说可以60%抵?
郭老师
05/23 18:39
你好,他说的是招待费
有扣除比例还是按照扣除比例来呀,就像耕费按工资的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