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问题:(1)收购人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的有表决权股份超过30%的,超过30%的部分,应当改以要约方式进行。 这一段我理解 但符合“豁免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不符合“豁免情形”的,在履行其收购协议前应当发出全面要约。 这一段我不理解,上面那段不是说可以只针对超出部分要约吗? 这里的全面要约 ,不是和针对上面那段的的超出部分的要约矛盾了吗?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您好,正在解答中请稍等。
05/26 18:38
薇老师
05/26 18:44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果收购行为符合“豁免情形”,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这些“豁免情形”可能包括:收购行为已经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或者收购行为是为了保护公司免受敌意收购等。在这种情况下,收购人不需要发出要约。如果收购行为不符合“豁免情形”,那么收购人在履行其收购协议前应当发出全面要约。这个意思是收购人需要向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这是为了确保所有股东都有机会在相同条件下出售其股份。
关于提到的“上面那段不是说可以只针对超出部分要约吗”,这里的关键在于是否符合“豁免情形”。如果不符合,那么收购人就需要发出全面要约,而不仅仅是针对超出部分。这并不矛盾,因为全面要约是对所有股东的股份发出的,而不仅仅是针对超出30%的部分。
总的来说,收购人在收购上市公司股份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符合“豁免情形”。如果符合,可以免于发出要约;如果不符合,就需要发出全面要约。
84785028
05/26 21:35
收购人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的有表决权股份超过30%的,超过30%的部分,应当改以要约方式进行,但符合“豁免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不符合“豁免情形”的,在履行其收购协议前应当发出全面要约。
假设协议收购35%, 超过30%的 ,5% 仅针对这部分要约, 那这种情况属于符合豁免还是不符合豁免?
符合了可以免, 不符合要全面要约, 那前面说的可以仅针对5%要约, 不是矛盾的嘛 ?
薇老师
05/27 01:55
如果收购人协议收购35%,超过30%的5%股份仅针对这部分要约,那么这并不直接说明是否属于“豁免情形”。
如果这5%的收购符合“豁免情形”,那么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针对这5%的要约。这与是否发出全面要约(即针对所有股东的要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如果这5%的收购不符合“豁免情形”,那么收购人需要针对这5%的股份发出要约。但这并不是说收购人需要发出全面要约,除非收购人持有的股份总额(包括之前已经持有的股份和这次协议收购的股份)超过了30%,并且不符合任何“豁免情形”。
薇老师
05/27 01:57
前面说的可以仅针对5%要约与是否发出全面要约并不矛盾。仅针对5%要约是描述如何收购超过30%部分的股份,而是否发出全面要约则是基于收购人持有的总股份比例和是否符合“豁免情形”来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