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好:外购的已经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和进口的已经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 按照生产领用量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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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对的,就是这样理解的。
05/27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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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09:35
高于外购的价格和进口价格出售的已经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还可以抵扣吗?
宋生老师
05/27 09:39
你好,连续加工的才可以抵扣。
直接销售的这种不能给你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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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09:49
委托加工已经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 1、可以按照生产领用抵扣,2、收回后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可以抵扣。
宋生老师
05/27 09:51
你好,你说的是这个吧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销售价格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的,委托方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或者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委托方应按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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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09:56
好像是2条内容,一条是您发的, 另一条:委托加工收回的下列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计征消费税时可以扣除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款:这条同外购按照生产领用抵扣
宋生老师
05/27 09:57
你好,嗯,您现在的问题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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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1:05
委托加工已经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 1、可以按照生产领用抵扣,2、收回后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可以抵扣。 问题就是委托加工可以按照这2中方法扣消费税, 外购和进口的只能按照生产领用扣已纳消费税。
宋生老师
05/27 11:06
你好!是的。你理解的没问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