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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费的税法规定是什么,汇算如何填写,具体填写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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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填写在其他里,你们正式营业了吗
05/29 10:57
84785029
05/29 10:58
去年没营业呢
84785029
05/29 10:59
有招待费
刘艳红老师
05/29 11:00
开办费要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现行《企业所得税法》不再将开办费列举为长期待摊费用,与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处理一致,即企业的开办费可以在当期一次性扣除。
84785029
05/29 11:01
业务招待费也全额扣嘛
刘艳红老师
05/29 11:01
这个按60%来扣除就可以了
84785029
05/29 11:16
您说的不短于 5 年的文件号是那个呢
刘艳红老师
05/29 11:32
开办费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对开办费的规定以及《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开办费的相关规定已经失效。新企业所得税法已经于2008年1月1日实施。
国税函[2009]98号文件第九条规定: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