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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公司是跨地区,而且两个公司都是亏损的,总公司亏损18万,分公司亏损2万,在做企业汇算清缴时,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怎么填?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怎么填?麻烦老师讲一下下面两个表圈出部分怎么填写?

84784984| 提问时间:05/29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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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你亏损都不需要填写这些
05/29 11:31
84784984
05/29 14:02
总公司一直是小型微利企业,所以也不用就地分摊了吗?
小林老师
05/29 15:03
亏损就不需要分摊了
84784984
05/29 15:06
如果没有亏损的话 而且被确认上年为小型微利企业 就地缴纳标识为否 是不是也不用就地分摊了呢?
小林老师
05/29 15:06
当期应纳税所得额>0,是需要分摊
84784984
05/29 15:10
我看到2012年第57号文说确认上年为小型微利企业就不就地分摊了 应纳税所得额>0还要分摊吗 老师
小林老师
05/29 15:43
是的,规定是小微企业不分摊
84784984
05/29 15:44
不就地分摊 的话 分配表需要填写吗
小林老师
05/29 15:52
这个确实是第一次遇到,那就不需要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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