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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建造的安置性质小区,小区内地下车库有未售卖的车位,现集体出租,车位没有产权证,企业收到车位租金要交房产税吗

84784995| 提问时间:05/29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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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同学你好 这个不需要
05/29 13:01
84784995
05/29 14:38
有文件吗
朴老师
05/29 14:44
同学你好 不好意思 这个要交的 企业建造的安置性质小区内地下车库未售车位在集体出租时,应当按照租金收入的12%缴纳房产税。无论这些车位是否有产权证,都不影响房产税的征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都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这些建筑必须是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因此,小区内的地下车库属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应当被纳入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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