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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 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 这段是什么意思,举个例子 此外再说一下什么叫对受托人的抗辩,也举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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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您好,
1.委托人行使受托人的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A公司(委托人)可以选择直接代替B公司(受托人)向C公司(第三人)行使合同中的权利,比如要求C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交货或者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2.第三人主张对受托人的抗辩:
当A公司向C公司提出要求交货或赔偿的要求时,C公司可以基于其与B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向A公司主张其对B公司的抗辩。例如,C公司可以声称交货延迟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这在合同中有明确的免责条款,因此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3.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为其相对人:
如果C公司意识到与A公司(委托人)直接沟通可能更有效率或者更有利,C公司可以选择直接与A公司联系,将A公司选定为其相对人。
4.委托人主张对受托人的抗辩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
在这种情况下,A公司(委托人)不仅可以向C公司主张其对B公司的抗辩(如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代理合同中有相关免责条款),还可以主张B公司(受托人)原本可以对C公司(第三人)提出的抗辩。例如,A公司可以指出B公司在采购过程中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但由于C公司的过失导致交货延迟,因此B公司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05/31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