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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在所得税纳税申报填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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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你好
这个不直接体现
其他综合收益与设定受益计划:
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通常涉及到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进行会计处理,这些变动可能包括折现率变动、计划资产回报、参与率变化等。
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这些变动在会计上不会直接影响当期损益,但会影响企业的所有者权益。
税务处理:
在税务上,虽然其他综合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但其潜在影响或实现后的影响可能需要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考虑。
根据税法规定,当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时,应在企业税前利润(利润总额)基础上,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所得税纳税申报填写:
在填写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通常没有直接对应“其他综合收益”或“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的栏目。
但是,如果其他综合收益中的某些项目在后续期间实现了收益或损失,并影响了应纳税所得额,那么这些影响应在相应的纳税年度内进行调整和申报。
例如,如果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在后续期间发生了变动,并且这些变动影响了应纳税所得额,那么这些影响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纳税调整项目”部分进行填报。
注意事项:
在处理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和设定受益计划的税务事项时,应密切关注相关税法规定和会计准则的变化,以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所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在所得税纳税申报中通常不直接填写在某一特定行或栏目,而是需要通过相应的财务和税务处理来体现。
05/31 2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