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老师,两个问题;1.金银首饰为啥以旧换新可以按照实际收到的钱计算销售额?2图片例题已经减去580元了,为什么232还要再缴纳一次。

84785035| 提问时间:06/05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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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1.因为金子是不贬值的 财税字[1994] 095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财税字[1996] 74号《关于金银首饰等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从以上两个文件可以看出,对于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在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时,其计税依据是一致的。除此之外,其他商品的以旧换新业务仍按照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2.这个图没有看到哦
06/05 17:40
84785035
06/06 09:00
老师,已经补充图片。
廖君老师
06/06 09:12
您好,1 的回复是政策,上面信息您看一下哈 2.580是正常的销售业务,232是以旧换新的实收款业务,这是2个分开的业务
84785035
06/06 09:22
也就是说这个580元是以旧换新:实际收到的钱和旧金银首饰抵的钱=580对吧?
廖君老师
06/06 09:28
您好,对对,上面我写得不清楚,重新写 1000-580是正常的销售业务 232是以旧换新的实收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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