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一个老板名下有好几个公司,请问下他们之间频繁的借钱,捣钱,有什么风险吗?就是这个钱不够了,从另外一个公司的盾捣钱进来,就是这样几个公司导来导去的?

84785021| 提问时间:06/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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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橙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你好,经常互相无息借款,存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
06/06 00:06
CC橙老师
06/06 00:11
借款属于提供贷款服务,严格按规定来说单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服务应视同销售缴税
84785021
06/06 09:40
他们就是借了还,还了借啊,没有利息啊
CC橙老师
06/06 09:53
是的,无偿不代表无税,被税务局查到会视同销售贷款服务,借了几年需要按照同期贷款利率计算3年的利息并乘以增值税率缴纳增值税。不过这种情况很普遍,一般情况税局不会查,不过风险是存在的
84785021
06/06 09:55
你说贷款是从销售然后就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个税,是吧
CC橙老师
06/06 10:01
所得税看具体情况,企业拆借资金如果确认利息收入会对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有影响就需要缴纳,如果原本亏损,亏损金额大于利息收入就不需要
84785021
06/06 10:07
啥意思,听不懂
CC橙老师
06/06 10:12
就是按照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加上没算前的净利润计算所得税,但如果没算前是净亏损,而且亏损金额比较大,加上利息收入还是亏损,就不涉及所得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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