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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给子公司免费3年使用场地办公地,但是财务做账时计提了18个月的房租费用196000元,并且其他应付款196000元,2023年汇算清缴费用做了纳税调增,但是其他应付款账上还挂着,现在企业要注销,这个其他应付款如何处理,是转入营业外收入还是全部冲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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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1.其他应付款的性质分析:其他应付款在此情况下,实际上是母公司对子公司未实际收取的房租费用的一种记账方式。由于实际并未收取,因此在母公司账面上形成了对其他应付款的挂账。
2.税务处理与汇算清缴:在2023年汇算清缴时,已经对这部分费用做了纳税调增,表明税务上已经认可这部分费用不应在税前扣除。
3.企业注销时的处理:转入营业外收入:考虑到这部分费用实际上并未产生现金流,但又是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种经济利益让渡,可以将其他应付款196000元转入母公司的营业外收入。这样做可以体现母公司因未实际收取房租而获得的一种经济利益。冲红处理:另一种方式是直接对其他应付款196000元进行冲红处理,即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上做出与原来计提时相反的分录,将其他应付款余额冲减至零。这种处理方式更侧重于会计记录的准确性,表示这部分费用并未实际产生。其他应付款的处理:由于这部分费用实际上是母公司对子公司未实际收取的房租,且已经在税务上做了调增处理,因此在企业注销时,其他应付款196000元不应再作为负债处理。两种处理方式:选择适合的方式: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审计、税务等机构的建议,选择将其他应付款转入营业外收入或直接进行冲红处理。但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确保在财务报表和税务报表中正确反映这一调整。
06/07 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