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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辽宁省内个体户多长时间开具发票没超过核定的定额可以申请调低定额呢?哪位老师有文件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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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在辽宁省内,个体户开具发票的时间与是否超过核定的定额,以及是否可以申请调低定额之间的关系,需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及相关的税务政策进行解释。
首先,个体降定额征收额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及相关税务政策进行的税收管理措施。这是针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销售收入进行核定,以降低其应纳税额的征收方式。它通常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确实没有建账能力,经过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报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的个体工商户。
关于发票开具与定额调整的具体关系,有以下几点需要说明:
1.发票开具时间: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规定周期进行发票开具,一般为每月或每季度。具体开具时间由税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
2.定额核定与调整:定额执行期是指税务机关核定后执行的第一个纳税期至最后一个纳税期,具体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定额在核定期内保持不变,但如果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如连续几个纳税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或低于定额一定幅度,应当提请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
具体到辽宁省内个体户多长时间开具发票没超过核定的定额可以申请调低定额的问题,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时间限制。关键在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情况是否发生了变化,以及这种变化是否达到了需要重新核定定额的幅度。如果个体工商户的经营额或所得额连续几个纳税期都低于核定的定额,那么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请求重新核定定额。
至于文件依据,个体降定额征收额度的具体操作和规定通常会以当地税务机关发布的文件或公告为准。因此,建议辽宁省内的个体户直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政策信息。
06/11 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