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咨询一下。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承包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餐饮服务收入适用优惠政策免增值税。其中还给学生补办饭卡,收取5元/张。请问这部分收入是否免税呢?要怎么进行账务处理呢?

84784998| 提问时间:06/11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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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相关的税务政策,学校食堂提供的餐饮服务在一般情况下是免征增值税的。这是因为学校食堂提供的餐饮服务属于为教育事业提供的服务,而教育事业是国家鼓励和支持的公益事业。因此,公司承包学校食堂在提供餐饮服务时,其收入通常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2.对于公司收取的补办饭卡费用(5元/张),这部分收入并不属于餐饮服务本身,而是属于一项额外的服务费用。由于增值税的免税政策通常针对的是特定的应税项目,如餐饮服务,而补办饭卡费用并不在此列,因此这部分收入一般是不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 3. 借银行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原材料等
06/11 15:44
84784998
06/11 15:48
明白谢谢老师
朴老师
06/11 15:52
满意请给五星好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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