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你好,老师,请问如果甲公司是付款给B铁路公司货款,但开票是A铁路公司开具的,铁路公司提供不到三方协议,A铁路公司只写了一份说明,说明大概意思是将货款转到B铁路公司,开票信息不变。即付款名称与开具发票名称不一致的,这样,甲公司收到的发票可抵扣进项和列支成本费用吗?这样有风险吗?

84784979| 提问时间:06/13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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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锁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这个的话是可以抵扣费用的,这个是条件允许的哈
06/13 13:43
84784979
06/13 13:47
付款名称与开具发票名称不一致的,可以进项税抵扣吗,只是说明,没有三方协议的
小锁老师
06/13 13:48
有一个说明,三方的就可以
84784979
06/13 13:55
就是只有一份A铁路公司写给甲公司的说明,说明将货款转去B铁路公司。开发票信息不变,就可以抵扣和计费用了吗
小锁老师
06/13 13:55
嗯对,就是这样的,这样就可以
84784979
06/13 13:57
好的,谢谢老师
小锁老师
06/13 13:59
不客气的,祝您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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